来源:唐河红十字会医院
唐河康桥红绘指出,怀孕三周时通常不建议进行药流。
临床上计算怀孕时间是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算起,怀孕三周时,受精卵可能刚完成着床,胚胎还非常小,通过超声检查一般还无法看到孕囊,不能确定是宫内孕还是宫外孕。而药流的前提是必须确定为宫内孕,否则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,如宫外孕破裂引发大出血等,危及生命。
一般建议在怀孕 49 天内,经超声检查确定为宫内孕后,才可以考虑药流。同时,药流还需要排除一些禁忌证,如患有内分泌疾病、心血管疾病、长期服用抗结核、抗癫痫、抗抑郁药物等,具体需在医生的评估和指导下进行。